教学督导办公室是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(以下简称为督导办)。教学督导工作以“提升学校和师生的价值”为宗旨,以教学质量为中心,以课程教学督导为重点,以教学及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要求为依据,坚持“督教、督学、督管”三位一体,对教师施教、学生学习、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等实施监督、检查、指导和评估,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学校设立校督导组和院部督导组两级督导机构。校督导组由校级兼职督导员组成,在督导办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。教学单位设院部督导组,院部督导组由组长和院部级兼职督导员组成。
督导办和院部督导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若干学生助理岗,协助完成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。
督导办的主要工作职责:
(一)制订学年和学期督导工作计划,组织修订学校教学督导相关制度文件;
(二)组织校级督导组开展各项教学督导工作,对院部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;
(三)组织开展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进行督导,对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等教学相关工作进行督查;
(四)收集、整理和反馈教学质量信息,收集教学单位在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好经验、好做法、好典型、好成果,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意见,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并提出建议;
(五)编写《教学督导工作简报》,发布督导工作信息及督导检查、评价结果;
(六)组织开展兼职督导员的选拔、聘任、换届、考核和奖励工作;
(七)组织开展教学督导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;
(八)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